司法部、水利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《节约用水条例》答记者问
2024-03-22 09:00
司法部、水利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
2024年3月9日,国务院总理李强签署第776号国务院令,公布《节约用水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,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。日前,司法部、水利部、住房城乡建设部、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人就《条例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。